「招标」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合作催收项目招标公告线下股票配资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合作催收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信用卡委外合作催收项目
2.2 招标内容:对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信用卡贷款资产(含表内逾期资产、账销案存资产及证券化受托资产)进行委外催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招标需求)。
2.3服务地点:贵州省。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 入围数量:不少于3家,不超过8家,备选2家。按有效投标人数量至少2:1方式确定入围单位数量(当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报名家数不足6家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不足6家的,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家数不足6家的,本项目流标);推荐的入围候选人数量为n+2,最多不超过10家(n为按有效投标人数量至少2:1方式确定的入围单位数量,n为主选供应商,2为备选供应商,其中备选供应商不发放入围通知书)。如主选投标人触发合同约定的停用条款或市场供应紧缺等特殊情况,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备选投标人且不针对原主选投标人已履约部分履行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国家登记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证照,正常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具备开展委托催收业务合法主体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民事主体,包括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或能够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公司。其中,专业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逾期账户催收服务内容,或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的类似表述;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金融信息服务等类似表述: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能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为两年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任意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机构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视为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管理办法》禁入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对于在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上期项目中退出的合作机构和2025年以来月均催收回款低于150万元的合作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招标人提供数据清单为准)。
3.6 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网站查询,若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公司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公司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及各网点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我公司列入禁入名单,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公司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发布入围候选人公示后放弃入围/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投标人禁入名单(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0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公司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我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我公司自愿放弃本次入围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若有关联,须承诺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若无关联,须承诺本单位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无关联情况(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 投标人须承诺:未被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在招标人或其他机构不存在违规、违约事项或不良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在招标人处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存在涉黑涉恶、暴力或软暴力催收等不当催收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3 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二、合作催收机构的资质要求,入围后,招标人须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未通过,自愿放弃入围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各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6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提供的格式内容逐条进行承诺且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6 月 19 日至2025年 06 月 26 日(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④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发行登记表》。
(2)获取招标文件:将上述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PDF版),获取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缴费。
注:若投标人获取文件预留的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不上投标人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③费用缴纳完成后,将缴费回执单或截图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07 月 11 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贵阳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691583256
邮 箱:zhaobiao1018@126.com线下股票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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